與梁天琦毆鬥案 涉案記者擬不認罪 社會 發布時間: 2016/12/23 12:22 最後更新: 2016/12/23 12:48 分享: 分享: 熱門 DSE 胃病 香港小姐2024 藥物百科 名校專區 反黑英雄 高才通 會員有獎 Executive Mommy ▲ 盧永賢(經濟日報記者陳偉英攝) 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於今年8月,涉與一名記者在港鐵太古站爭執並打架。兩人先後於本月被捕,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,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裁判官應首被告梁天琦一方的要求押後至明年1月13日提訊,以代梁的代表律師以更有效的方式處理案件;次被告盧永賢一方則表明不認罪,裁判官決定將盧的答辯一併押後處理。 ▲ 梁天琦(經濟日報記者陳偉英攝) 根據控罪書指出,梁天琦報(25歲)稱學生;盧永賢(42歲)報稱任職記者,兩人被控於今年8月13日在港鐵太古站未付費大堂內參與非法打鬥。兩人獲准以1,000元現金保釋候訊,並須於報稱地址居住,逢星期一分別到元朗及牛頭角警署報到。